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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TonyZ  ›  全部回复第 1 页 / 共 1 页
回复总数  11
2018-11-27 05:46:35 +08:00
回复了 windbadboy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工作主力机转到 mac 平台后,有种很惬意的感觉
- 现在 Win10 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也没有弹窗骚扰吧
- 云备份为 Dropbox + Google Drive,表示比 iCloud 好用太多
- SP6 续航还挺好的,之前小米 Air 13 似乎续航也不错
- Mac 现在真是卖上天价,脱粉了

利益相关:近期购入 SP6,使用 Mac 超 5 年
2018-11-27 05:34:18 +08:00
回复了 cmzy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辛苦创业一年半,现在要被我的联合创始人给赶出局了。
可考虑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应结合企业章程、合伙人协议等分析和处理。
2017-09-18 15:57:48 +08:00
回复了 iParanoid 创建的主题 Apple 花两周时间做了一个上班划水增强见闻的工具
@iParanoid

很棒!
2017-09-15 14:08:14 +08:00
回复了 iParanoid 创建的主题 Apple 花两周时间做了一个上班划水增强见闻的工具
能否考虑分发到其他平台?如 Google Drvie、Dropbox 等网盘...

百度云在没有会员的情况下下载速度实在是感人,居然要下载 10 分钟
2017-09-09 16:35:47 +08:00
回复了 Technetium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刚刚,我们失去了一位开发者
@bbvps
受教了,多谢
2017-09-09 16:35:28 +08:00
回复了 Technetium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刚刚,我们失去了一位开发者
@Domains

偷漏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根据具体规定予以规制、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偷漏税行为在数额、情节、性质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属于违反税收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行为。

当然,我想您也分不清民事行为,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的区别吧。

至于具体案情,您愿意如何脑补便如何脑补。
2017-09-09 14:58:14 +08:00
回复了 Technetium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刚刚,我们失去了一位开发者
@Domains

具体案情如何,文中未体现,而且即使涉及偷漏税的刑事犯罪,请一个专于此领域的刑事律师也能迎刃而解。

我并没有在此详细分析案情,也不是在给我的客户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仅仅是在这里友情提醒遇事不慌张,多学一点法律常识,及时聘请合格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所以,你开心就好咯。
2017-09-09 14:35:55 +08:00
回复了 Technetium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刚刚,我们失去了一位开发者
@Domains

1、请看《刑法》第 201 条,“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故偷漏税仅在满足一定数额,且多次实施行为该行为之后,可以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一般偷漏税行为由税务机关根据相关税收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即可。

2、治安管理条例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性”法律,适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并不是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所以事主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适应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处罚并无不合理之处。

3、我应该认识不少律师朋友,毕竟我也是律师。
2017-09-09 13:20:14 +08:00
回复了 Technetiumer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刚刚,我们失去了一位开发者
论认识一个律师朋友的重要性。

稍加分析一下,女方行为的确已经可以评价为敲诈勒索,事主应该向当地公安报案而不是去签所谓的离婚协议。

此外,事主虽然存在偷漏税、产品处灰色地带等行为,上述行为罪不至刑,可能会被追缴税款、治安处罚等等,但远远达不到刑事处罚的标准。

从离婚协议来看,事主可能完全没有咨询过律师,就签署女方提供的协议,协议中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只要正常、理性人都不可能接受。因此这种情况下,宁愿让女方起诉离婚,也不该签署协议,况且离婚诉讼绝不会涉及偷漏税、非法经营等等问题,仅会对夫妻关系、财产分割等等作出裁判。

综上所述,事主如果遇事时及时咨询律师等业内人士,就不会被女方牵着鼻子走,女方正是利用事主对法律常识的无知和恐惧心理,导致事主最终走向覆灭之路。

可悲、可叹。
2017-08-06 09:16:18 +08:00
回复了 TonyZ 创建的主题 全球工单系统 感谢“贴心”的微博及后台工作人员~
@dorentus 是的,从头烂到脚

@AlisaDestiny 希望早点摔烂、消失

@tigerstudent 在新浪眼里,客户只是可以蓐羊毛的绵羊吧

@pandasoda 是啊,只不过这次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了
2017-07-22 21:08:40 +08:00
回复了 jellybool 创建的主题 全球工单系统 关于 UCloud 赖账的 10 万 推广费,想请大家评评理
@fzinfz

“商业广告可以直接作为合同”,准确来讲,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商业广告才能视为要约。而其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很苛刻的,一般会以针对特定房源信息的房产广告举例。

此外,即使将商业广告视为要约,也需要受要约人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才可达成合同。因此这个角度其实对 LZ 来说并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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