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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X 省一个小县城的做题家,在 2020 年我爸妈用全部的钱在省会置办了一套房子,且花了很多钱进行了装修,用于我未来做个婚房(当年我并不知情,是后面才知道的),他们现在居住在里面,同时也跟我说了,等我成家不跟我住在一起,要回老家。
然后我呢,工作并没有在 X 省,而是去了很遥远的 Y 省,并且已经在这边工作到现在,去年在这边相遇到了我心爱的人,目前已经谈了快有两年了。
如果想娶她,得在 Y 省当地买房,我们俩都不是本地人,但都在这里工作了许久,所以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想把 X 省那套房子卖了(因为家里没多余的钱了),在这边付一个首付,对。X 省房子卖了只能在 Y 省付一个 30%的首付然后剩 20 万现金。
但是如果卖了的话,我爸妈要么回去小县城居住,要么办个公租房继续在 X 省住,或者让他们搬过来,我在想我这样做是不是已经背上不孝的罪名了。
但是不卖的话,我的确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去付首付,只能跟我心爱的人分道扬镳。
可能会有人骂我全力以父或者说我不孝,但我确实想听听老哥们的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