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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 2014-11-02 12:29:00 +08:00
南京移动表示访问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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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parchen 2014-11-02 12:33:39 +08:00
楼主已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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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itbesqzr 2014-11-02 12:39: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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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hunter 2014-11-02 12:47:19 +08:00
安徽移动表示上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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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keao 2014-11-02 12:47:39 +08:00
对,我也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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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xx 2014-11-02 12:58:03 +08:00
@kqz901002 GitHub is the best place to share code with friends, co-workers, classmates, and complete strangers. Over six million people use GitHub to build amazing things together. 到处贴个照片有啥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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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4-11-02 14:08:25 +08:00 10
@kqz901002 一个免费公园,很多人坐草地休息,看书,跑步。
但是总有人拉着狗去草坪拉屎。 每个人从法律上来说,你的狗拉屎是你的权利和自由。草坪上到处都是狗屎的时候大家大不了就不去这个公园换下一个公园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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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zixian 2014-11-02 14:33:50 +08:00 1
同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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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dshen 2014-11-02 14:47:49 +08:00
看我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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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net 2014-11-02 16:38:05 +08:00
还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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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2 16:55:36 +08:00 7
@est 严格的来说逗逼们并没有带自己的狗去公园拉屎的权利,这不符合公园的TOS,然而逗逼们总会以自己混乱的逻辑来argue:“你凭什么不让狗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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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z901002 2014-11-02 17:08:48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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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2 17:17:11 +08:00 1
@kqz901002 GitHub TOS:
A8. You may not use the Service for any illegal or unauthorized purpose. You must not, in the use of the Service, violate any laws in your jurisdictio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copyright or trademark laws). G5. You may use the GitHub Pages static hosting service solely as permitted and intended to host your organization pages, personal pages, or project pages, and for no other purpose. You may not use GitHub Pages in violation of GitHub's trademark or other rights or in violation of applicable law. GitHub reserves the right at all times to reclaim any GitHub subdomain without liability to you. 在一个技术社区放非技术相关的东西,本身就是abuse。 人行使自己任何权利的前提,都是不能在这个过程中侵犯他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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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z901002 2014-11-02 17:29: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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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2 17:35:11 +08:00
@kqz901002 你去别人家院子里拉屎,别人没说你什么,不代表你去别人家院子里拉屎是正确的。
你为了世界和平去别人家院子里拉屎,世界和平是好的,不代表你去别人家院子里拉屎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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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r2hh6LADQWqRVH 2014-11-02 17:40:2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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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gent 2014-11-02 18:01:30 +08:00
吵不出啥结果的,谁也不知道墙一个网站的标准是啥,楼上各位这么激动干啥.明天要是某个网站不放图片也被墙了,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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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ker 2014-11-02 18:08:42 +08:00 via Android
这就像当年那帮土匪一样,明知自己干的是杀头的勾当还非得往老百姓里躲,有本事自己去拼刀子,不要绑架无辜的人,还腆着脸抛出些堂而皇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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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z901002 2014-11-02 18:24:14 +08:00 2
楼上的, 为什么他们让你不爽了, 他们就是傻逼? 明知道不是他们侵犯你们的权益, 而是gfw.
--本人不支持他们把图片放在github, 但是也不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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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z901002 2014-11-02 18:26:3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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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wg 2014-11-02 18:31:50 +08:00
@kqz901002 笑了,你睡觉的时候楼上开演唱会也没有违反什么当地法律规定。物业这时候不管你就会怪物业,这时候物业要是制止他们你就大快人心了。说到底因为有翻墙姿势,gist被墙没有伤害到你的核心利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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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dudu 2014-11-02 18:52:37 +08:00 via iPhone
@anewg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只是不懂,或者是懒得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当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让维权难上加难,因为他们完全可以查你水表然后找个法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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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wg 2014-11-02 19:17:26 +08:00
@sanddudu 那我请问“环境噪声污染”的界定范围是什么?法律不认为是污染的我要是无法忍受呢?你排队我插你队犯法么?但我伤害你利益了,你不会不爽我?我的核心观点是伤害个人利益的无论法律有无明确规定他行为的对错,我都有讨厌和不爽他的权利。而不是你说的我懒得去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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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dudu 2014-11-02 19:22: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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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x142857 2014-11-02 19:26:58 +08:00 2
一个 Gist 被墙也能脑洞那么大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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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327774948 2014-11-02 19:28:32 +08:00
wuhan电信也上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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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la 2014-11-02 19:51:24 +08:00
我这已确认解析到了fake ip,天津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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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19:52:22 +08:0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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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HEAD 2014-11-02 20:06:45 +08:00 2
看到有些人一边嘲讽疑是触发墙的敏感带的内容一边挥舞着“程序员翻个墙都不懂?”的逻辑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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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2 21:11:00 +08:00 2
@9hills 你仔细看过GitHub的TOS么?看下上面列出来的A8和G5条款吧。
G5里规定You may use the GitHub Pages static hosting service solely as permitted and intended to host your organization pages, personal pages, or project pages, and for no other purpose. 当然你可以打擦边球说你发的敏感信息是personal的,你上街坐着就是你的project,你们那群人就是你的organization。 A8里规定的You must not, in the use of the Service, violate any laws in your jurisdiction 天朝艹蛋的用于和谐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就是逗逼们所在的jurisdiction的law,不管你喜不喜欢,违反这个law你就违反了GitHub的TOS。 不要跟我讨论这个law是否艹蛋是否合理,这点大家都认同。要斗争有合理的方式和合理的场合,而不是通过违反别人的TOS、侵犯他人的权利、实行道德绑架来实现。 很多人一边喷天朝人治大于法制,一边对自己的行为实施双重标准。 连TOS都遵守不了的人,也配给民主、法制摇旗呐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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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1:31:05 +08:00
@akfish OK,既然你都说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law,那么我们看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github是境内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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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1:32:3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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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1:37:00 +08:00
@akfish 另外G5更是一点问题没有,
organization pages 这个Organization并不是需要向民政部注册的所谓民间团体,自己随便搞个什么组织就行。。 个人页面,表述政治倾向,发表个人博文,都属于正当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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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uis 2014-11-02 21:38:22 +08:00
@9hills 确实从G5 那一条来看的话...Github不是发这些东西的地方。Github 自身的定位就是the best place to share code with friends, co-workers, classmates, and complete strangers. 大概发布这类信息属于 no other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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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1:40:58 +08: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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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uis 2014-11-02 21:43:31 +08:00
@9hills 反正TOS也没有明确反对发表于技术无关的内容...不过个人认为这些东西还是发在Social Network上比较合适。不太适合在Github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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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eineo 2014-11-02 21:46:59 +08:00
12年的时候,github被墙过,李开复带领众码农在微博上抗议了一阵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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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2 21:47:01 +08:00 1
@9hills 我不跟你详细抠法律条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管理服务提供方的,对于肉身在天朝境内的个人而言,也有适用的艹蛋法规,只要你信息是在天朝境内发出的,只要找得到你人,发哪里都没关系。
至于境外的,管不到要你说? 我个人就是看不惯在技术社区发非技术内容的,不代表我反对他们所发布的内容,也不代表我支持互联网监管。别动不动就用"声讨"之类的词,犯不着。 这个问题我已经发ticket给GitHub support了,看GitHub认为有没有违反TOS。 如果没有违反,我认同逗逼们的权利,继续鄙视他们的行为。 Don't argue just to arg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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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1:48:20 +08:00 1
@azuis GitHub上还有写小说的,还有干这个的。。
https://github.com/unitedstates/congress-legislators 美国议员数据库,国内缺少这个啊,人大代表想看个列表,每人的历史投票记录都没有。。 也没见FBI跳出来说github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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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1:52:35 +08:00
另外从政治正确角度去讲,Github相信是没有胆量认定所谓敏感页面违反TOS的。
这是美国的政治正确,敢搞的话,Hacker News头条就会是这件事了,,github承担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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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uis 2014-11-02 21:56:48 +08:00
@9hills 只是觉得就像v2ex 一样, 帖子应该发到对应的节点里。发错了节点同样也不违法TOS,只是大家看上去会不爽。当然网站管理方认为这个行为可以接受那也没什么问题。只是个人觉得有点道德绑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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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2:03:44 +08:00
@azuis 从某种角度上讲可以说是道德绑架。
美帝的政治正确从来不是靠什么中宣部的禁令这种只能以力服人的下三滥手段,而是更加道德范畴。 当年雅虎不过是提供了被逮捕的异议人士的邮箱内容给gcd,就和黑历史一样,被人玩命黑,各种被骂。。。这个可见一斑,另外雅虎最后咬死没敢承认,只说总部不知道。 这种政治敏感信息发布到美国的网站上,不管是twitter/facebook/google .... 这些公司都不会也不敢去删除的(除非有其他的行为,比如12306插件那种大量外链把github压垮等等),当然这也是这些网站被封锁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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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4-11-02 22:12:54 +08:00
其他别的不说,就那点图片,对墙外的人没用;对墙内的人,想知道的自然会翻墙,不想指导的就起个毛的作用。
但是没了github,码农可能缺乏一个地方来交流翻墙技术的地方。 简单的说,兲朝的某些人从来都不知道啥叫greater good。反正就是老子只要不犯法,可以尽情犯贱。 说起来也好笑,香港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不准小孩任何情况在街上撒尿,但是别人公民为啥闹那么凶呢? (我知道 《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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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uis 2014-11-02 22:21:28 +08:00
@9hills 只是说 Github 目前还把它定位为Code share provider 情况下发布这些信息不是很恰当。而我认为在twitter/facebook/google / instagram 或者 hackernews 上发布这些图片或者文字都是毫无问题的,只要不违反当地法律法规。 所以说 github 留的no other purpose 操作空间还是挺大的。就像之前有个project就是把文件当作图片放到Flickr中储存,将Flickr变成网盘。就是这种类似的感觉。 不知道后来有没有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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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ills 2014-11-02 22:35:13 +08:00 1
@est 但你防东防西防不了美国人,美国民运分子没事搞些网站出来,你又管不着道德上也毫无可以谴责的地方。。还是被连累,何苦呢
顺其自然就好了,GFW这种事情,忍就是对的。。。爱封封,局域网就局域网,Google被封后,我厂很多人用bing搜技术问题,感觉多找几页还是能找到的,忍就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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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Zhu 2014-11-02 22:41:08 +08:00 3
A有个花园可供免费使用,B在A的花园里种了一盆花,A表示OK;但C不喜,便砌了一堵墙,却挡住了D的赏花的权利。。。
其实事情的矛盾只在C、D之间,与A、B没啥直接关系。。。 但是D却把A、B牵扯进来了,是什么目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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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HEAD 2014-11-02 22:49:23 +08:00
@est 敢问下阁下对没了Facebook, YouTube, Twitter的看法?
没了github不是还有gitcafe等copycat吗?有什么关系呢? 既然你说greater good,那你能区别法律和法治精神吗?例如为什么要有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还出现都是根据法律的条文下修改甚至推翻下一级法院的判决?还例如各国都在废除死刑,那之前判处死刑的就是矫枉过正了?上面的两个例子说明法律有问题吗?当然没问题,因为有一种更高大的东西叫法治精神。废死的意思就是虽然这条罪可能不再适用于死刑,但并不是让人们去因此而敢去触犯法律,而是让人感到敬畏,这就是法治精神。 另外,现在警察抓人的话占中份子会配合的,事件结束后学联带头人也会去自首,就看法官目前和以后的决定了,但看来现在法官并不想抓人。(可以搜索一下 公民抗命+良心动机 来看看法律界会怎样判决的) (还是你是高级黑?因为我看到你说github是交流翻墙技术的地方,而不是一般认为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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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HEAD 2014-11-02 22:55:07 +08:00
贴一些资料给楼上的只认法律的人。 @akfish @est @anewg
香港大律師公會就法治及公民抗命發表的聲明 http://www.hkba.org/whatsnew/misc/20141008-Statement_of_Hong_Kong_Bar_Association_on_the_Rule_of_Law_and_Civil_Disobedience_%28Chi%29_%28clean%20version%29%283%29.pdf 尽管公民抗命在法律上不成答辩理由,各地法院仍有从法治的角度评论公民抗命这概念。即使在云云法官当中,这个概念亦极具争议性,看法也有极大分歧。以下两个例子足以说明。 在Everywoman's Health Centre Society (1988) v. Bridges一案中[2],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Wood法官曾向参与公民抗命的被告人说过以下的一番话: 「你们当中有许多人,一边向我保证你们尊重法律,另一边却把你们漠视法纪的行为定性为迫不得已的抗争,并归咎于政府未能响应你们的要求而对法律作出相应的修改。……事实上,法律是你们唯一达至理想的工具,但你们透过故意不服从法律去寻求改变法律的行径,反而威胁到法律的存亡。这等行为不仅是违法,而且完全是弄巧反拙的。」(强调后加) 但另一方面,在英国一宗著名案例R v Jones (Margaret)案,贺辅明勋爵(Lord Hoffmann,现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判决中[3]却有以下见解: 「诸位法官:发自良知的公民抗命,在本国有着悠久和光荣的传统。认为某法律或政府行为属不义,遂以违法行为表达他们的信念的人,有时会被历史肯定。那些为争取妇女投票权而抗命的女士们是一个显明的例子。能包容这种抗争或示威,是文明社会的印记。但违法者及执法者双方都会认同一些相关的惯例。抗争者的行为须合乎比例,并不会构成过度的破坏或不便,而且他们会以承担法律制裁以证明他们信念真诚。警方及检控官的行为亦会有所节制,裁判官在量刑时也会考虑抗争者按良心而行的动机。」(强调后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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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luck 2014-11-02 23:13:58 +08:00 4
当你开始自我审查、开始对别人发的东西是不是触及档果的敏感地带而非议的时候,GFW的目地就已经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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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4-11-02 23:41:34 +08:00
@TONYHEAD 我的看法很简单。免费的东西就有那么一批人搞得大家都不爽。这个不是审查不审查的问题,而是滥用公共资源的问题。是的。如果github被封了对我影响为 0 。
@9hills 我见过的民运份子还是要讲道理的。他们拿美分自己搭建网站,自己买的IP。墙了就墙了。比某些美国BBG赞助的某些在amazon s3天天贴垃圾新闻的煞笔网站好得多。连轮子别人都是自己买IP段搞那啥门。不会像 hostloc 上蝗虫一样去侵占免费资源。 所谓github研究翻墙技术,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技术平台保持中立这个对大家都没啥坏处。 @yingluck 这个是审查吗?你自己买个VPS去反向代理github不行吗?为啥非得去建立个项目贴jpeg照片? 总之,很多人是做事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自管自己正义的爽,道理大就是大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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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2 23:51:56 +08:00
@TONYHEAD 这不是只认法律的问题,而是是否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
就算抗争是正义的,就算法律是恶法不该被遵守应该被打破,别把不情愿的围观群众拖来垫背。 更有甚者,有的人你跟他讲这样的道理,他就会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说你自私不顾全大局、被统治久了奴性上脑、TG走狗等等。 在我看来,滥用GitHub等服务影响他人正常使用,就跟堵在人家店门口抗议几个月直至人家破产一样的恶劣。 你觉得你走的是正途,以理服人,自然有人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参与,别玩道德绑架这种勾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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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4-11-03 00:09:29 +08:00
话还没说完,s3.amazonaws.com 就被搞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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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cn 2014-11-03 00:52:01 +08:00
丰富了b列表 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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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au 2014-11-03 01:07:52 +08:00
@ users who 认为滥用Github的人妨碍了他人
当年nazi统治下的德国人也进行自我审查,那么问题来了: 是德国人因犹太人受到到nazi迫害(无法上网),还是nazi迫害了德国民众(无法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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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ostFlying 2014-11-03 02:03:02 +08:00 via iPad
这也能吵起来。。爱放放,墙了也就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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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csycsyc378 2014-11-03 02:12:35 +08:00
@fanTasy 南京移动百兆价格请问你知道嘛?另外求 traceroute 到 linode JP 的延迟是否在100以内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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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3 02:44:24 +08:00
@davidlau 很多人动不动就把“自我审查”四个字抬出来,我们来把问题的模型简化一下好了:
普通人不在厕所吃饭,有人去厕所吃饭,厕所管理员看了下TOS对能不能在厕所吃饭的事情好像说的很模糊也不好管,正常人看着觉得有点恶心,提醒了下他吃饭应该去吃饭的地方,你看我就不在厕所吃饭。在厕所吃饭的人觉得被迫害了:“兔吃萝卜狗吃肉天经地义,你居然不让我吃饭,厕所管理员都没说啥,你这叫自我审查。” 所以这个模型和现状唯一的区别就是:TG没有禁止人去厕所吃饭,也没监管人吃什么饭,所以硬要争取自己在厕所吃饭的权利显得没有政治上的必要性。 有一天,TG决定开始监管人吃什么饭,这个时候他们就会跳出来说:“看吧,早说会有这么一天了,都怪你们当初不让我们在厕所吃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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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HEAD 2014-11-03 09:00:31 +08:00
@akfish 问你几个个问题
占领华尔街跟占领中环是类似的事吗? 在Twitter/Instagram/Flickr上发表支持占领华尔街或者反对占领华尔街的内容跟在Github上发表支持占中/反对占中有本质的不同吗?属于滥用吗?在Github上贴占中或者反占中的你都会反对,是吗? 上述网站有因为有用户支持或者反对占领华尔街导致这些网站在大多数国家被封吗? 或者换个例子,美国总统大选还在Twitter上拉票呢,这不就是活生生的“割裂社会”的例子吗?为什么还不封掉Twitter呢? 我想说的是我国的民主法制教育还是很落后,一些很普通的道理(例如要依靠好的制度而不是好人来管理运行社会)很普通的权利很多人还是不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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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4-11-03 09:13:44 +08:00 1
@TONYHEAD 这个不是对不对的问题。而是如何对待免费又愈加稀缺资源的问题。因为你用的不仅影响到你自己,也同样影响到别人。这个不是任何合法,不合法,或者正义与错误的问题,而是如何对他人nice一点的问题。
我在09年的时候跟和彩头吵了一架,我当时就说了天天在往上贴北京谷歌ip改hosts的都是煞笔。滥用google国内ip的就是煞笔。当时和彩头还说监狱里的人啊需要新鲜空气啊。 5年过后,一小部分人似乎明白这个道理了。但是可惜的是没法改变可用ip越来越少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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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HEAD 2014-11-03 09:19:35 +08:00
@est 明白你的观点了,你主要是针对滥用网络资源的,我跟你一样也对滥用资源反感,更不要说违反条款了。
问题是github上贴内容是否滥用是根据TOS的,而不是根据你我的判断,例如我举以下几个例子,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感官: 拿同学的邮箱注册多个DO 100元活动。 使用HTTPS来访问V2EX。(增加服务器负担) 使用8.8.8.8解析不存在的网站而不用本地的DNS。(增加邻居被墙机会) 下载蓝光格式的视频而不是更小的格式。 翻墙上youtube观看在youku也有的MTV。(增加中美海底光纤负担) 各种情况会令到判断更加复杂,那是谁说得在理呢? 如果给我,我会直接切入问题的根源——GFW,是GFW的存在(出于good will来说是程序不够完善)令到我们有这种争论,是GFW让我们不能跟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自由选择。至于“滥用资源”对商业公司的影响,我相信在自由选择下他们也会算经济账的,印度阿三墨西哥人也不傻不是吗? 另外,根据我加入的几个LOC QQ群观看,多数占便宜的人的立场恰恰是维护GFW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同样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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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zzard 2014-11-03 09:19:43 +08:00
樓主開始收金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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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4-11-03 09:28:28 +08:00
> 多数占便宜的人的立场恰恰是维护GFW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同样的结论。
脑洞大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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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zyj8 2014-11-03 09:30:18 +08:00 via Android
不一定要放纯IT技术的东西吧
http://esehara.github.com/NihonkokuKen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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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4-11-03 09:32:0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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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 2014-11-03 09:34:58 +08:00
@sycsycsyc378 不知道诶。。。移动应该都挺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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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deer 2014-11-03 09:46:29 +08:00
有些人的逻辑就是“没有明文禁止做的,就是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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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7r06u3 2014-11-03 10:15:46 +08:00
涨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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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onrad 2014-11-03 10:22:36 +08:00
gfw 想墙就墙,管你有没有违反 TOS。。。
不解决问题本身(gfw),而是解决出问题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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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3 10:24:12 +08:00 via iPad
@TONYHEAD 我都说了,我反对的不是他们的观点,而是他们表达观点的方式和场合,同时这也并不代表我就支持他们所反对的一方。
任何滥用服务的行为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在技术类网站贴非技术类的内容我就是看不惯。 滥用服务本身就是对其它用户及服务提供商利益的侵害,不管结果是否导致服务被墙。比如论坛灌水属于滥用的一种,灌水不会导致网站被墙,但就是侵害到了他人的权利。 不少人的逻辑是非常奇怪的,滥用服务本身是不对的,但如果gfw来插了一脚,由于gfw是邪恶的,于是滥用服务突然就是正义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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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cissu5 2014-11-03 10:27:1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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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fish 2014-11-03 10:37:15 +08:00 via iPad
@vincentqi 灌水没侵害到他人的权利?占用了谁的存储空间?消耗了谁的带宽?浪费了谁的时间?在你心中只要非死即伤才叫侵权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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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qian 2014-11-03 11:01:03 +08:00 2
block 列表越来越长了:)
违反 TOS 是小错,GFW 是大错。 事实上,GFW 的存在导致世界上只有两种网站,一种是被墙的,一种是没被墙的。被墙的网站不能传播信息,就只能在不被墙的网站上传播。这个规则远比上面津津乐道的所谓 TOS 要强硬,你服从也好,不服也罢,它都发挥着作用。而违反 TOS,只是这一规则的副作用之一。如果没有墙,谁闲的没事破坏 TOS? 你们在这里抱怨、攻击违反 TOS 的普通人,不就是因为你们不敢抱怨、攻击 GFW 这样一个国家机器吗?违反 TOS 只是你们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借口。世界上成千上万的网站被墙和 TOS 没有一点关系,你们照样轻松翻墙浏览,这时,你们抱怨、攻击的能力去哪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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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tterpig 2014-11-03 11:17:33 +08:00
晕,竟然争论成这样子,我的想法:勿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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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ley 2014-11-03 11:36:52 +08:00
有些人不知道时5毛还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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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Plus 2014-11-03 12:00:11 +08:00
尽然吵到了TOS,我只能说GFW的目的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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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deer 2014-11-03 12:04:51 +08:00
@paulagent 这不是常识,这是自己作死。除了法律,还有道德,还有潜规则,还有约定俗成,还有很多很多没发现的不可行,白名单好列,黑名单总是列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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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i 2014-11-03 12:51:27 +08:00 3
这可能不是一部分人胡搞造成的,而是NED资助的Greatfire执行的Collateral Freedom反网络审查项目。参见 https://en.greatfire.org/blog/2014/jan/collateral-freedom-faq
所谓Collateral Freedom项目就是利用非政治性的信息平台传播大量政治性的信息,使得网络审查不得不同时造成连带伤害,广泛影响非政治性的用户和商业利益,以此造成网络审查与无辜用户的内部冲突。 破解网络审查,这种行动利于媒体宣传机器高度发达的国家,不利于媒体机器落后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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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or 2014-11-03 13:39:15 +08:00
强迫中立的人站队(可以称之为:意识绑架),本身就是非常卑劣的事情。总是自认为自己的目的高尚而无视手段的正当性。我始终对这种人持坚定的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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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HEAD 2014-11-03 17:06:36 +08:00
@akfish 我问的几个问题就难么难答吗?陷入怪圈了吧,与其一个网站一个网站去比较内容是否符合网站的TOS我倒觉得切入GFW是方便的做法。
另外,github对那些内容依照TOS删除了吗?还是“违反TOS”只是你个人的判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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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HEAD 2014-11-03 17:11:13 +08:00
@Narcissu5 我也赞成你的观点,很多争论的源头来自不同教育文化背景,例如古代的缠足、现代少数地方女性的割礼在文明社会看来确实是陋习,但身处其中的人是觉得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说GFW存在的好坏依旧还有探讨的地方,那么简单点,看下表达看法的人是否言行一致,看他是否说谎:说谎的,他说的观点自然有瑕疵;言行一致的,再进一步看他的观点是否正确。
在本帖我说过“看到有些人一边嘲讽疑是触发墙的敏感带的内容一边挥舞着“程序员翻个墙都不懂?”的逻辑我也是醉了。”,我观点是人要做言行一致的人,如果一个人是支持GFW的存在的,那么他应该对GFW顺从,而不要翻墙去浏览GFWED的网站,对吗? 而另外有些人是反对GFW的存在,致力于推翻墙,并且用梯子爬墙来减少对自己的干扰。 你说哪种人的言行是一致呢?不能要求人人都有分辨GFW好坏的能力,但从言行一致这个角度来看支持GFW并翻墙的那边很明显已经没有说服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