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公司之前业绩不太好,让签了一个《自主创业合作协议书》。大概就是约定签这个合同之后,办理离职手续,然后仍然正常到公司上班,公司也正常发放五险一金,三个月后如果公司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就重新签合同续约。
因为是小公司而且之前也弄过,给我的感觉大家都签的挺放心。
然后现在三个月到期,老板要大幅裁员了,只有他们公司几个傻乎乎签了这个合同的不给赔偿(这老板手底下好几个公司在一起,我对象她们所在的公司都签了)。这帮当初最信任公司的老员工被坑的最惨。
本来我觉得都签了字只能自认倒霉,但是在我问了一些具体情况觉得可能有转机。
上面说的,签了创业协议书,要办理离职手续,走离职的流程,但是事实上她们当初除了这个协议书,什么离职协议都没有签。个税 app 上的受雇信息也没变过。
想问问各位,这种情况下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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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 2019-12-19 15:02:42 +08:00
觉得不用考虑,直接劳动仲裁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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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titor 2019-12-19 15:05:28 +08:00
建议花钱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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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4572615 2019-12-19 16:58:49 +08:00
好心机,这么多个月之前就开始布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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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drsnuo 2019-12-20 12:13:31 +08:00 via Android
最好去问律师,或者去问公司注册地的劳动纠察大队。
不过我可以提供一个思路。签离职创业合同的时候相当于已经离职了。后边的三个月可以看作是重新和公司建立了雇佣关系,但是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的话,工作三个月属于不满六个月,裁员赔偿应该是 0.5+1,这三个月又可以多拿一倍,相当于 0N+4.5 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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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1992 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