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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oNin 2020-07-14 15:54:09 +08:00
没签劳动合同是什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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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ubai 2020-07-14 16:04:25 +08:00
只要有工作证明、考勤记录或者银行工资记录。
不管是不是试用期,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与你签署劳动合同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基本上你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 100%得到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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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mubai 2020-07-14 16:06:12 +08:00
你放心好了,不签劳动合同的吃亏的永远是企业。去劳动仲裁一申请一个准,不要怂,我申请过了,就是多跑几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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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ButSweet 2020-07-14 16:09:13 +08:00
不签劳动合同 直接告就完了 拿的钱比你工资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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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daimubai 谢谢,这样的话公司就是存在违法行为了,另外想请教下,在广州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或者可以去哪里咨询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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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LemonButSweet 谢谢,因为刚出来工作不久,很多东西都不是很懂,目前是有打算去劳动仲裁维权,但是不知道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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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rluan 2020-07-14 16:30:10 +08:00
1. 法律规定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就行, 楼主这才几天, 这块拿不到赔偿的, 如果公司和别人也不签合同, 那样你可以提醒同事去维权, 让公司出点血.
2. 楼主工资应该是按 7200 为标准算的, 没合同你有聊天记录之类的证据, 直接去冲裁就行了. 3. 旷工的事, 你有证明冲裁就一起处理了, 即使没证明, 旷工也不能随意扣钱, 除非公司员工手册有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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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coderluan 其实主要是能要回一周多的薪资就行了,按照 7200 来算,工资 7200 的话也没有相关聊天记录,只有一个入职的通知,这样的话目前我的材料是不是不够证明了,另外试用期不上社保,我这边也并没有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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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coderluan 另外,矿工这一块,公司并没有给我相关的员工手册,扣除 300 元是今天走流程的时候老板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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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rluan 2020-07-14 16:49:10 +08:00
@edenma 这个你可以套话, 找领导聊天, 说工资应该按说好 7200 给, 而不是最低标准算, 对方只要没否则说好的是 7200, 就可以当作证据, 至于对方拿什么理由认为是 2100 都不重要, 仲裁会按 7200 算. 就怕对方懂点这些, 直接说工资一开始就是 2100, 从来没有 7200 这回事. 这种就证据了, 但是 2100 显然太离谱, 仲裁一半就是五五开, 按 4000,5000 那样算.
PS: 社保和合同一样是一个月, 这块你有没有证据仲裁都赢不了, 因为对方完全可以说只是没抽出时间给你弄, 不是不给你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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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bc 2020-07-14 17:50:52 +08:00
至于吗? 一天也算计? 你嫌弃老板算计你? 老板嫌弃你算计老板? 这样互相伤害就为这几百块?
老哥,虽然站在打工仔的角度来看,我个人觉得你有点多事了 不值得,我要是老板,知道你有这么一出,绝对不会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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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dy 2020-07-14 18:06:40 +08:00 via iPhone
股东精神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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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xabc 从头到尾,我并没有表现出算计老板之类的行为,只是说工作一周多,我应该拿到我应得的酬劳,目前老板的态度是按照 2100 一个月算,并且扣除我 300 的费用,你觉得这样合理吗?还是说你跪久了,站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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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Ez 2020-07-14 18:10:59 +08:00 1
15 楼 牛逼啊
维护合法权益等于多事 编写回复内容时注意右下角的 hint 了吗 "请尽量让自己的回复能够对别人有帮助" 看来这个建议对你来说, 是真他娘的过分了. 建议改成"请尽量让自己的回复能够像正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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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chshen 2020-07-14 18:16:00 +08:00 via Android
按 2100 算不地道,旷工扣钱很可能在入职签的文件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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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ype0092 2020-07-14 18:41:33 +08:00
@xabc 能说点人话么,月薪 2100 一天不来扣 300,还是打过招呼的情况下,超过 7 天不来倒贴公司钱?
你是不是就拿这么多工资,被这么扣钱扣习惯了啊? 你要是老板,你愿意要谁,谁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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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qizhang 2020-07-14 19:22:04 +08:00 via Android
朋友上过两三天班都发工资了。
但你月初入职,这才几号,没交社保正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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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johnchshen 入职只签了保密协议和个人资料表,而且有跟主管说第二天不去上班的,不知道这样能否算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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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yeqizhang 他们说试用期三个月是不交社保的,这个是不正常的,但是你说的试用期有交社保的那种,现在还没交就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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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bc 2020-07-14 20:46:53 +08:00 via iPhone
我的意思是自己行为大气点,人生路上事情很多,不要在这种破事上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我高估了 V2EX 用户的心态,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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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bc 2020-07-14 20:50:50 +08:00 via iPhone
@edenma 你觉得你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换位思考,你是老板,新招一个员工,没干几天,不知道有没有出什么结果,就要闪人,你作何感想?
我和你一样,不过我只是将心比心,如果下一份工作还是几天后不如意呢?站在企业角度,你的行为就是不负责任的体现,你可以在入职前了解清楚,而不是入职后,迅速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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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enma OP @xabc 为什么会干几天就闪人,归根结底还是企业跟个人都有问题,入职前能了解的,肯定会先去了解。但所有事情你能保证都能提前了解清楚吗?既然我觉得不合适了,那我也没必要继续在这耗着,我趁早走人,企业也能趁早再去寻找合适的人选,试用期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我觉得不合适了,我做几天离职,这都叫不负责任了吗?我还得重新找工作,我不累吗?如果我是老板,我新招一个员工,干几天就想走,我会认为是我的问题,没能留住人。另外,这不是大气跟小气的问题,这是对与错的问题。你不计较,我不计较,大家都不计较,那还有规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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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bc 2020-07-14 21:54:07 +08:00 via iPhone 1
@edenma 你说的非常对:“你不计较,我不计较,那还有规矩吗?”
所以如果每个老板认真计较起来,估计你很难找到下一家,因为站在企业老板的角度,谁也不想承担,新人来了就走的行为 我只是友情提醒,这事双方都有问题,你别把自己甩的一干二净,你新来几天就闪人在哪里都不是什么好事,最起码可以确认,你个人做事行为不够稳重踏实,这是大缺点 所以我的意思是人生路上很长,不要计较这些感觉自己划不来的破事了,老板那边赚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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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chshen 2020-07-14 22:30:27 +08:00 via Android
@newtype0092 旷工是很严重的一件事,尤其制造业企业都有相关规定,而且在入职领工牌或其它办公用品时顺带签的。
至于旷工七天会不会倒贴钱?还有旷工误事被抓去坐牢的。有规则按规则,有法律按法律。 签字要小心,黑厂要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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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chshen 2020-07-14 22:51:54 +08:00 via Android
@edenma 注意可能在签保密协议、或签收单注明包含 xx 规定或其它文本,未离职不得去新公司上班。另外保密协议一般包含工资数额是商业机密。另外有些传统企业法务部很强,挖坑很难跳出来。有些企业,比如一些地方大企业的法务部,hr 超讨厌,故意恶心起人来很难受,个人和他们斗起来比较吃亏。毕竟他们拿工资。自己请假损失工资。
关于请假,大公司肯定有请假流程规定,严格来说是要走正式请假流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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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tjavascript 2020-07-14 23:18:46 +08:00
就这么几天,不要又何妨,这种破事没必要浪费时间,你入职几天就离职了,人家说实话也不高兴,招聘不要成本一样。都大度点,给就接着,不给就算了,你这个合同都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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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Fomalhaut 2020-07-14 23:24:08 +08:00
@johnchshen
旷工坐牢???哪条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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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so24 2020-07-15 00:20:12 +08:00 1
首先,工资应当按照原本协商的工资来算,这点支持楼主维权。
公司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确实在法律允许的时间范围内,如果没有其它违法行为,确实没有太大问题。 当然,劳动关系是事实上成立的,这个与有无劳动合同无关,手握证据就不必担心。 但是楼主你这个辞职方式,感觉好像不太对啊: 7 月 6 日 -> 入职 7 月 13 日晚上 -> 向直接主管提出离职,提出次日不去上班了 7 月 14 日早上 -> 未上班 7 月 14 日下午 -> 到公司走流程 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划重点: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13 日晚提出离职,14 日早上就不去公司了,我不太清楚公司是否安排了任何的工作交接?如果我是主管的话,我应该是不会同意这么仓促的离职请求的,也太儿戏了吧。 如果方便的话,是否可以提供一下 13 日晚,与主管的沟通记录呢? 14 日不去上班的事情,是否已经得到了主管的同意呢? (此处注意,单方面告知主管,和得到主管同意,是两个不同的情形)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http://www.gov.cn/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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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ype0092 2020-07-15 00:55:39 +08:00
@johnchshen 你这有点离题太远了,如果楼主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那公司应该起诉楼主。
且不说楼主已经提出离职了,真的旷工你只能依法不支付旷工日的工资,或在旷工行为足够严重时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也得证明楼主确实造成了损失,随便自己订规则罚款更是离谱,你觉得合理请举出法律支持的条款出来。 劳动法是偏向劳动者而不是企业的,你说的那些霸王条款式的规定在仲裁或诉讼时并不能获得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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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2020 2020-07-15 02:03:53 +08:00 via Android
别的不说了,单说一条:一个月内离职的,不要试图拿劳动合同有没有签说事儿,不受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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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ao 2020-07-15 09:14:24 +08:00 via iPhone
角度不同看事就不同
你的角度 你觉得你的权益受到侵犯,你应该维权 老板的角度,老板不会来 v2ex,讨论你这几天做了哪些工作,完成了什么工作,达到了什么绩效,(一般来说入职都是熟悉业务看文档代码,不太可能干什么事),公司请假是需要审批的,都有内部流程,最少二级审批,不是你的主管口头答应,隔天就可以不去的 不过不签合同和保密协议这个就有些迷了 实际你说的很多问题公司法务可以一条一条找理由给你驳回去,只是看他们愿不愿意花时间而已 楼上也有朋友给你解释了一些条款 所以你和你公司都没错,只是角度不同而已 人想的都是对自己有利的角度,你换个角度思考下 约束是双方的 另外告诉你,仲裁记录有渠道是可以查到的,hr,尤其大公司的 hr,一般不喜欢事妈(无贬义,毕竟现在正常维权的还很多),等你正常渠道想进一些公司简历比别人好也被无声音无图像的刷了就知道了 之前那个跳槽次数也要纪录在哪里来着,还看不出来意思嘛 , /逃 /狗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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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haiZhang 2020-07-15 10:05:39 +08:00
1.7 月 14 日没有到岗,下午也没有产出,由于你迅速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招一个人需要投入),公司扣 14 日的工资也可以理解
2.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可能有些公司盖章是统一处理的 3.北京公司一般默认是 15 日之前入职缴纳当月社保,15 号后离职缴纳当月社保,供参考 4.如果说公司发了 6 日到 13 日的薪资,那就属于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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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stor 2020-07-15 15:06:10 +08:00
说第二天不来就真的不来?起码提前 3 天书面说明。
当然,公司也有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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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enHe 2020-07-16 09:13:13 +08:00
就一个星期别折腾了,人家招人也有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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