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提问指南
oIMOo
V2EX  ›  问与答

求法律大佬科普生命权

  •  
  •   oIMOo · 2020-07-15 20:28:22 +08:00 · 1944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1576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这个相关的“案件”实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被害人的母亲一直在起诉,我不太明白在起诉什么,求大佬科普,以下是描述。

    生命权 百度百科

    案由:生命权纠纷

    简要描述案情:A 计划谋杀 B,B 在室内没有给 A 开门,同样也没有给(恰巧出现 + 确定无危害的)好友 C 开门,最终导致 A 谋杀了 C 。

    A 已经被判刑,但是 C 的家人仍然在起诉 B 。

    排除道德方面的审判,这个案子是不是主要会集中在:

    • A 有没有条件在确定不遭受伤害的前提下给 C 开门
    • A 是不是因为害怕而不开门,还是故意不给 C 开门

    还有什么其它的论点么?


    关于上面我列出的两点,我个人的观点,如果没有监控全程拍着 B,B 可以解释自己因为过于害怕,所以关着门(或者锁上门、使劲拉着门等使其保持关闭状态)。除了电影里面的测谎,这么解释完全说的过去啊……

    所以我没明白 C 的家人在起诉什么,还是说就是为了出口气,同时让 B 也不好过?

    没想引战,仅求科普。相关的微博下面都是祝福和漫骂,没办法看……

    第 1 条附言  ·  2020-07-16 13:25:32 +08:00
    首先感谢各位大佬回复、科普。因为罗翔的视频开始对刑法产生兴趣,但是开始看不久,很多大家提到的知识点都很有帮助和启发。

    另一方面,再次重申,本帖只求法律方面的科普。
    如果被害人是我的家人,我在合法前提下一定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极有可能在合法前提下恶心对方。

    但是,这不是此贴的讨论。此帖讨论:生命权纠纷这个案由到底在告什么。
    希望有义愤填膺的同学可以化冲动为祝福,然后冷静的阅读和回复讨论的相关内容,感谢。
    18 条回复    2020-07-16 18:18:21 +08:00
    Vegetable
        1
    Vegetable  
       2020-07-15 20:35:13 +08:00
    你就直接说出那个名字不好吗
    这搞来搞去就是个民事纠纷,也许母亲心中的正义支撑着她,但是其实 B 已经赢了。
    这个没什么可讨论的了,我个人不喜欢他妈妈一直绑架舆论的行为,把我本来应该有的立场都给弄没了。
    oIMOo
        2
    oIMOo  
    OP
       2020-07-15 20:38:12 +08:00
    @Vegetable #1
    我说了名字担心又成了道德审判,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把 **排除道德方面的神牌** 加黑。
    所以就想问问懂法的同学们,在我国法律层面,上诉站得住脚,还是说就为了出气……
    oIMOo
        3
    oIMOo  
    OP
       2020-07-15 20:38:36 +08:00
    @oIMOo #2 不是上诉,是起诉…… 说错了……
    oIMOo
        4
    oIMOo  
    OP
       2020-07-15 20:47:19 +08:00
    生命权相关的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只有一个 http://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136371.html
    个人理解,大概就是要证明:
    - 行为本身不具有违法性
    - 行为过程没有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的故意和过失

    不知道是否正确。
    Tvan
        5
    Tvan  
       2020-07-15 22:48:01 +08:00 via iPhone
    首先,区分下刑法和民法。刑法上可以去看看“两阶层”或“四要件”的分析方法看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看民事责任
    oIMOo
        6
    oIMOo  
    OP
       2020-07-15 22:54:58 +08:00
    @Tvan #5 感谢。
    我最近正在 YouTube 看罗翔讲刑法,所以就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
    非法律学生。
    justicelaw
        7
    justicelaw  
       2020-07-16 01:23:59 +08:00
    Q:A 有没有条件在确定不遭受伤害的前提下给 C 开门
    A:不重要,我们没有“见危不救罪”
    Q:A 是不是因为害怕而不开门,还是故意不给 C 开门
    A:我完全可以因为害怕被杀所以故意不开门
    Q:C 的家人在起诉什么,还是说就是为了出口气,同时让 B 也不好过?
    A:当然是出气了,反正官司也打不赢,天天恶心恶心你也蛮好
    WeaPoon
        8
    WeaPoon  
       2020-07-16 01:42:06 +08:00
    不管是出于法律是否支持亦或者道德层面我都非常希望 B 早死早超生,对于你想讨论的点可能大部分人都没有办法懂(看判决结果吧),但是从死者 C 死后,一系列 B 的反应和做派来看,我支持 C 妈妈终生对其纠缠或不死不休(抱歉,有点暴力了),对于 C 妈妈来说,一个单亲妈妈辛苦扶养的孩子被冤死,也没有其他事可以做了,能想得开放下仇恨或许不错,但是应该很少人能够做到吧。虽然我也只是偶尔关注 C 妈妈动态,但是这件事上不管何时提起来,都是很气愤的。最后诅咒 B 。
    kaiki
        9
    kaiki  
       2020-07-16 01:48:03 +08:00   ❤️ 2
    oIMOo
        10
    oIMOo  
    OP
       2020-07-16 04:16:24 +08:00 via iPhone
    @kaiki 正在看罗翔,这集我还没看到。
    刚开头我还不懂为什么你发,后面就明白了,感谢。
    我需要结合思考一下。
    oIMOo
        11
    oIMOo  
    OP
       2020-07-16 04:20:51 +08:00 via iPhone
    @justicelaw 你最后那句话就是我好奇的点。
    等等看判决结果好了。
    我要想一下 #9 发的视频。

    @WeaPoon 我非常理解你的感受,换谁是当事人都不好受。但是这种主观的讨论发展下去要进水深火热了。我就是为了讨论客观方面的法律问题哈。
    PP
        12
    PP  
       2020-07-16 08:24:07 +08:00 via iPad
    仅仅是在当前的法律框架内,依据不同的法律原则都可以给出不同的法律论述,在两高没有给出明确的司法解释之前,法院具体采用哪种逻辑是很不确定的事。所以,不要以为一个事实只会有一个解释,真实情况是可以并且必然存在多种解释的。

    具体到此案,我个人更倾向于开门者在避险过程中使用了不当手段,即便避险吸收其它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属于吸收犯。

    法律就是这样,不完美,有各种缺点,但是能够保证大多数人在大多少情况下的合法权益。所以,程序正义比什么都重要。可能我们不得不因此放过一些坏人,但是我们能够确保法律始终运行在正轨上,而不是相反。文明法可能永远不会成熟,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放弃文明法.
    haohappy
        13
    haohappy  
       2020-07-16 10:35:55 +08:00
    看你描述、语气,怀疑你是 B 请的水军了。。。。。

    设身处地一下~这里假设 C 是你的女儿,B 事后认为 “干我 P 事”,死了活该,“不要提到我”,还对你谩骂和威胁,你会怎么想~这都是微博上 B 的言论,都记录着呢~~~
    “同样也没有给(恰巧出现 + 确定无危害的)好友 C 开门” 如果是趁你女儿没反应过来,冲进你女儿的家,并反锁上门 这种情况呢?有没有责任,看判决结果了
    oIMOo
        14
    oIMOo  
    OP
       2020-07-16 13:14:04 +08:00 via iPhone
    @PP 感谢大佬回复,我再去详细了解一下吸收犯。
    你说的最后我也特别同意,道德审判和法律审判往往不对等,有时候是舆论过于强势,有时候是法律的确有待更新。
    如同我上面回复说,根据描述,道德层面的确说不过去,但是毕竟法律不是(只)靠呼声裁决,所以来咨询。


    @haohappy 主题中我强调了只谈法律层面。另外 #11 我的第二段回复这里同样适用。可以共情,但不在本帖讨论范围内,请知悉。
    marcong95
        15
    marcong95  
       2020-07-16 14:52:53 +08:00
    并非专业人士,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一下:

    BC 作为同一合租室友,C 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B 为了自保或者什么别的原因,不让 C 进门,导致 C 生命权受到侵害。但是不构成犯罪。但是 B 的不开门跟 C 的生命权受到侵害有因果关系。

    所以从民法上提起“生命权纠纷”诉讼,索要一定程度的民事赔偿。
    oIMOo
        16
    oIMOo  
    OP
       2020-07-16 15:49:55 +08:00
    @marcong95 #15 感谢回复,我之前疑惑的答案更清晰了。

    我感觉从开始存在一个误区,我重点集中在了刑法,而这次诉讼实际是民法范围。(求各位大佬确认这点)

    之前的思路:
    不知道这里能不能关联到 #9 视频的理论(视频说的是刑法,这里是民法,所以不知道能不能关联):是 A+B->C 还是 B->C 。
    也就是说,是 B 不开门 + A 要行凶 -> C 死亡,还是 A 要行凶 -> C 死亡。
    按照视频里面的例子,张三把李四的腿打断,李四去往医院路上遭遇车祸,最终李四死亡。
    前者作为“介入因素”,“没有创造独立的危险” (视频 03:04 );后者同样作为“介入因素”,“创造独立的危险” (视频 03:04 )所以是 车祸->死亡, 而不是 断腿+车祸->死亡。
    同理,这件事好像就是 行凶->死亡, 而不是 不开门+行凶->死亡。

    新的思路要去看看民法了……
    czwstc
        17
    czwstc  
       2020-07-16 15:58:58 +08:00 via iPhone
    直接原因是 A,B 和 C 只是不幸,法律不是完美的,不会让每个人都满意。关于 B 和 C 的情理也好,性格也罢,是教育,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是撇不开关系的。
    (我本科还真是学法律的)
    oIMOo
        18
    oIMOo  
    OP
       2020-07-16 18:18:21 +08:00
    @czwstc #17 感谢回复。
    刑法的责任划分应该是没有异议的(至少我这里没有异议,A 也被判刑了)。
    我疑问的答案大概率是 #15 的回复,等之后看双方怎么辩、法庭怎么判了。
    此外,B 的家属说后期还要起诉 A ( A 服刑满回国后),应该也是类似的民事诉讼了。(这点我搞清楚 C 起诉 B 之后,肯定也清晰了)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5552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24ms · UTC 03:20 · PVG 11:20 · LAX 19:20 · JFK 22:20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