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过帖子,刚刚发现被改节点了,改去了一个吐槽节点。但是我本意不是吐槽,可能之前没有描述清楚。
我觉得这个算工单系统主题下一个 bug 。
[前情提要:
https://v2ex.com/t/726872,顺便说一下 没有发表任何广告和其他危险言论]
但是发在这里意思是,两个出口:
① 禁言期间不得解绑手机 - 这个算是特意写了这个条件分支,虽然这个规定我也十分不理解?
②点击注销直接跳转 ‘没有权限访问该页面’ - 这个感觉是程序员写漏了?这算 bug 吧。
参照昨天帖子一楼大哥回复,查到
[工信部的回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止使用电信服务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账号的服务。]
虽然我还是觉得注销按钮跳转到“没有权限访问该页面”感觉是写漏条件了,具体怎样我也不清楚。
但希望知道的人能提供如何解绑手机或注销的方法吗?写申诉邮件是没有回应的。
或者有豆瓣的程序员看到这里,希望可以修复这个 bug 。任何人都有权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