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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en 2013-11-01 16:44:48 +08:00
把referral 发到 分享创造 确实不妥
分享发现 还说得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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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utup 2013-11-01 16:49:35 +08:00
我都是发到分享发现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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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infx 2013-11-01 17:08:22 +08:00
我看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要点进去才能发。看到哪就发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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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o 2013-11-01 17:16:14 +08:00
问题是今天才注册的号会在乎deactivate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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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4q3489O1z996QO 2013-11-01 17:54:38 +08:00
貌似人工审核的压力再增大,建议Livid发动资深v友参与审核.
或者弄个举报算法,资深v友举报的话帖子交由另外一个或多个v友审查...越来越复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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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io 2013-11-01 18:40:37 +08:00 1
直接叫作品发布,不是更好。“分享创造”有可能引起误解,分享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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