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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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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0 10:14:18 +08:00
回复了 omegaga 创建的主题 Android 也来吐槽吐槽 Android
@smilingsun @zhchbin 这是病……可是治不好……不过看来看去好像只有solution跟off topic是没必要使用的英文啊。机子用的是英文系统,不确定中文翻译是否准确的情况下用英文避免二义性而已。要是不用英文系统的话可能连解决方案都找不到了5555555
2015-01-10 09:42:56 +08:00
回复了 qqjt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一个国内的 vps 能用来折腾点啥?
@qqjt 我就有这种需求,lz用的是哪家服务?
如果只是到30亿,多用一个int存高于32位的就好了吧,虽然本质上也是高精度(2^31进制),但是好写很多。
没写过php,不过php难道没有无符号整型这种东西的???
2015-01-08 17:02:48 +08:00
回复了 yeqiu 创建的主题 MySQL sql 语句的优化问题
@iamshaynez exists和in的性能比较要看比较吧。如果你指的是
SELECT * FROM A
WHERE EXISTS (
SELECT * FROM B
WHERE A.id = B.id
)

SELECT * FROM A
WHERE A.id IN (
SELECT id FROM B
)
的话,通常来说是没有明显的区别的(execution plan是一样的)。
不过老的版本里IN会被翻译成一串OR。。。。。。那个性能就不能直视了
2015-01-08 15:46:43 +08:00
回复了 edire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在微软公司有没有员工用 macbook,比如说技术~
看部门吧,楼上提到了Mac BU以及跟iOS开发相关的,这个逃不了。不过大多数部门开发还是在Windows下开发的,毕竟公司的整个技术体系摆在那里,难道要开个Macbook用VS吗……对于笔记本需求,比如在msra,员工入职就配一个X1 Carbon,算是比较好的替代品了吧。当然不排除有人自己想用Macbook的,但是总归不是主流。

其实在微软用Macbook根本算不了什么,还有在微软做开源项目的呢。
2015-01-07 23:31:21 +08:00
回复了 serco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选择恐惧症的多半是搞不了前端的
@serco 嗯知道我只是想表达选择困难症一样搞不了后端hhh
2015-01-07 23:19:50 +08:00
回复了 serco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选择恐惧症的多半是搞不了前端的
“听说PHP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
可是淘宝在用Java?
Python好像也挺流行的。
咦,听说有一个叫Rails的框架,为了这个框架还设计了一门叫Ruby的语言。好像也不错。
什么?你说LinkedIn抛弃了Rails改用了Node.js?”

相比之下,只需要考虑JavaScript还是挺幸福的…
2015-01-07 14:31:30 +08:00
回复了 yumijie 创建的主题 PHP 四字母查询组合代码怎么写?
字母到汉字是一对多的关系。组合就是一个笛卡尔乘积而已
2015-01-06 20:36:16 +08:00
回复了 alexapollo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分享下 C 语言的奇技淫巧
这难道不是一个冷笑话吗…
第一题,首先对于n个数,可以知道总共有n!种方案,那么只需要生成一个[1, n!]的数i,然后找到第i个permutation就好了。由于n!可能很大,因此要用factoradic form来表示,也就是生成一个长度为n的数组,其中第i个数是[0, i]之间的随机数。然后从factoradic转成permutation的经典算法了,维护一个数组a,令a[i] = i,从factoradic form的最高位f[n-1]起,选择第a[f[n-1]],然后把这个数从数组里删掉,重复这个过程就可以生成出来了(维基百科配了图描述得很清楚http://en.wikipedia.org/wiki/Factorial_number_system#Permutations)。

用哈希维护一个大小为n的cache保证n次都不相同。
第三题不就是非常经典的table join吗……SQL里两个table join起来(以table_a.key = table_b.key为条件),不就跟这个题一模一样的情景吗。经典的table join算法有三种:nested loop, hash join和merge join,三种算法各有优点。在这个题目里,两个文件(table)的规模都很大,用hash做空间开销太大,如果是数据库的话就会用merge join,用归并排序的思路就可以了。当然,这个题目里因为是int,所以可以用基数排序先排序,然后再归并,就是一个线性算法了。
2015-01-05 18:51:40 +08:00
回复了 xi2008wang 创建的主题 奇思妙想 可以开发出一个“狮吼功”的 iPhone 应用吗?
lz需要的是一个功放…
2015-01-05 13:00:49 +08:00
回复了 gaowhen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获取 bing 的每日图片作壁纸
@xgowex 哈哈哈原来是我一直设置成了极简模式,极简模式下看不到Settings,过了一段时间后忘了有这么一回事就一直放他这样去了也懒得去改,要不是看到这个post还一直傻傻的。感谢!
p.s. Bing缤纷桌面的团队就在我楼下hhhhh
2015-01-05 01:05:16 +08:00
回复了 gaowhen 创建的主题 分享创造 获取 bing 的每日图片作壁纸
@xgowex 必应缤纷桌面强行加搜索框,强行占用Ctrl+Q,强行加水印(这个还可以理解)各种不爽啊…
2015-01-04 13:21:07 +08:00
回复了 julijulilijuliju 创建的主题 奇思妙想 如何实现 Ctrl+c 复制, Ctrl+c 粘帖
@julijulilijuliju 选中复制右键粘贴不是GUI提供的功能,而是Terminal提供的。可以参考下这个post: http://askubuntu.com/questions/211292/a-terminal-which-provides-select-to-copy-and-right-click-to-paste Windows下的putty和Mac下的iTerm好像也在某种程度上(仅凭记忆,手头不方便查证)实现了这种功能。
1. 关于为什么有这种功能,个人的理解是终端本身不是文本编辑器,选中的文本是没办法被任意删除和替换的,因此选中的唯一可能就是复制。因此选中即复制这一点不会带来太大的困惑。
2. 替换的概念产生于文本编辑。终端选取的时候并不会区分究竟是正在输入的,还是已经输出到屏幕上的(不知道这样表达是否清楚)。因此“选取-删除”对于终端来说没有意义。
2015-01-04 11:41:04 +08:00
回复了 julijulilijuliju 创建的主题 奇思妙想 如何实现 Ctrl+c 复制, Ctrl+c 粘帖
@julijulilijuliju 我指的改变用户习惯,意思是新的产品产生了巨大的效用,让用户觉得“这个idea简直太棒了”,但如我上一条回复后面所说的,对于lz这个idea能否带来足够强的力量推倒现有的观念,我持保留意见。关于“现在还有很多人用不起电脑,还有更多的人还未出生”这个观点,新的用户的到来不是突变,而是渐进的过程,不可能忽略现有的用户直接去假象“还有很多人没有出生”,进而推导出“这个idea能行”的结论。如果新的feature如果没有办法得到现有用户的认同,根本没办法活下去。Windows的各个版本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吃过很多苦头。且不讨论收益,我相信任何一个OS都会认为在C-C和C-V这个快捷键上的调整是一个风险很大的改动。

其实lz这样争论,倒不如做个小demo放出来给大家试试看,做些对比试验,看看使用的反馈如何。
2015-01-04 10:30:36 +08:00
回复了 omegaga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国外看中国视频/音乐?
@lzxgh621 也就是说,严格意义上,在国外是没办法合法的听像“我是歌手”这一类授权给某一家网站的音乐吗T_T
2015-01-04 09:45:45 +08:00
回复了 julijulilijuliju 创建的主题 奇思妙想 如何实现 Ctrl+c 复制, Ctrl+c 粘帖
大致明白了lz的意思。窃以为主要的问题在于:新的快捷键带来的效益是否远高于改变用户习惯的成本?

lz举了Ford和Jobs的例子,但是这个快捷键是否能像汽车和iPhone一样达到远超于原有产品(马车、Nokia)的效率呢?依我看来未必。lz claim的点是C-C到C-V是“移动食指舍近求远”,但问题在于这两个操作在很多场景下并不是间隔时间极短的连续操作(可以参照 @iwege 在55#列出的使用场景),在复制完到粘贴的这段时间里(选中文本复制后需要移动光标/鼠标到粘贴位置),在大多数情况下已经足够用户把左手食指从C键移动到V键了。而lz的方案可以说是牺牲了用户的惯性,来换取更高的效率。

另外,这套方案在逻辑上也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传统方案里,在选中文本之后,C-C依然是复制,C-V是“替换”,但这个替换对于用户来说非常直观,因为在选中文本时键入任何字符都相当于"删去选中文本"+"插入新字符"的效果,所以对于用户来说,C-V仍然是粘贴,换言之,在选中时C-C与C-V与未选中时的作用保持一致,并且只承载了一个功能。大家会觉得lz的方案复杂,是因为一个按键承担了多个功能(C-C在选中文本时是复制,未选中时是粘贴),一个功能又被分配到了多个按键(粘贴可能是C-C,也可能是C-V)。

但lz的方案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武之地。其实在Windows的cmd以及Linux的各种Terminal里早就有类似的解决方案了(如 @caonan 所说的)。但是终端里的用户场景和我们平时文本编辑的用户场景又不相同,因为终端里几乎没有“替换”这个概念。因此纯右键这样的解决方案才是可行的。不过,我认为在这种场景下最快捷的方案是Linux一些terminal里提供的"选中即复制,右键则粘贴"。

p.s. lz也许也需要反思一下,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理解错你的意思?是否全都是因为大家阅读理解有问题?个人感觉lz在发主题的文字里并没有很好的解释出自己idea的运作机制和动机。如果一开始使用类似于 @DeutschXP 的表达方式,可能大家会更容易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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