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1,五个多月前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由让我把工作交接给休了半年产假回来的同事,这休产假的同事是老板的老乡。 2,面谈的时候,因为经历过裁员,所以我开了手机偷录音,人事总监与部门领导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开口,后面部门领导一个劲的跟我说对不起,然后人事总监就说公司业绩不好,老板让我要么去国外要么走人,面试进公司的时候我就说了不出国,如果出国是不会来公司面试的,部门领导也说我当时是这么说的,但公司确实要人就叫我来上班了。人事总监就说公司很认可你的能力,这次是公司的问题,也实在对不住我,我说没事,可以理解,只要不违法劳动法就行,后面就约定了二十天后离职。 3,离职当天把所有东西交接办理的都搞好了,一直没见人事部找我签字赔偿的问题,我就问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说他催一下。 4,后面人事要我先把离职的文件先签字,签完后等了大概两个半小时,人事拿了赔偿协议让我签字,我说我先看看,后面发现不对,就过去找人事,说是不是算错了,她说没错,我说那可以说下计算逻辑吗?然后她还认真的跟我说了逻辑,催促我签字,我就签了。 5,后面离开公司后我也一直担心公司不给赔偿,只是忽悠我先离开公司,但我保留了所以有文件的照片,赔偿协议公司也不给我,后面次月发薪日收到钱才放心了。 6,现在是过去快6个月了,忽然人事微信上找我,问我以前工作的问题,后面突然说给我算的赔偿金算错了,现在公司要扣她工资冲抵多给我的赔偿,让我还钱给她,她再还给公司。 7,她也说是她自己的问题,与我无关,只是道德上希望我还给她钱。说她工资低没那么多钱还,还要生活还要养家,反正各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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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x817 2022-01-13 12:18:07 +08:00 1
看到楼主的更新了, 明显是 HR 在忽悠你!
劳动法规明文规定,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每个月至多可以扣除工资的 20%。 也就是说即便这个赔偿是算错了,而且公司和办事的 HR 确认这个事故(指给错你钱这个事)由当事 HR 承担全部责任的最坏情况下, 这个 HR 的工资只会每个月减少 20%。如果真的 HR 工资低, 那 20%也就一两千块钱。 一两千块买个教训还不值吗? 由于这个钱可以一直扣下去,所以被惩罚的员工一般都会火线离职,实际犯错员工也就承担那么一两个月的 20%工资损失。 但是这个事情是 HR 和他们业务线的问题, 不可能全部推到 HR 一个人身上承担的。 现在就是在套路你。 建议: 告知 HR ,让他发函过来,能盖公章(非人事专用章,要法人章)就盖公章,不能盖公章就让对方写信,这样便于你固定证据; 然后你可以拿着这个函件,是劳动争议的话等对方提起仲裁;是 HR 个人敲诈的话,去找 110 登记备案。当 HR 再次催促你时你到派出所找警官联系。 由于敲诈勒索诈骗,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 你去了警察会调查清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