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  tnx2014  ›  全部回复第 5 页 / 共 43 页
回复总数  849
1  2  3  4  5  6  7  8  9  10 ... 43  
2017-12-05 21:19:14 +08:00
回复了 xiqingongzi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抄袭交互算不算抄袭?
@xiqingongzi 广告可以夸张,但不能太夸张。其实作者完全可以说做了一款 Mac 上的 OCR 工具,难道需要的人会不看?靠标题党吸引人本身就是对于自己的产品没信心,为什么广告法禁止用太夸张的广告词,因为有人动不动就说自己全宇宙第一,争取客户群应该是尽量满足他们的心理预期,而不是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的情况下,靠扯谎吹逼推销产品。

我并没有说 iText 完全没有自己的劳动,但是主要的功能依然是识别而不是段落优化,识别已经是完整的功能了,并不像机器学习是需要自己训练为主的,OCR 只是在已有工具的基础上二次调整而已,虽然不能说没有劳动,但也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事情。

至于你说交互问题,因为之后发布的免费工具本来就是针对 iText 本身,是想说写一个类似的工具并不是什么难事,根本就不是从一个产品的角度来考虑,抓住界面、交互逻辑说事,恰恰说明,根本没其他东西可说了,只能说你看你的交互与它怎么那么像,鸡蛋里挑骨头而已。
2017-12-05 20:15:48 +08:00
回复了 xiqingongzi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抄袭交互算不算抄袭?
本来我不想参与这一话题的讨论,但是楼主非不依不饶,那我也只能说两句。

1、iText 的作者丝毫没有谦虚之心,调用他人接口,硬说成与他人比肩。

2、调用 OCR 要收费你也要收费没问题,但人家说你这工具技术含量低怎么了,难道不是事实,我之前就指出不要太高调,结果作者继续发帖高调收费,被人做出相似的工具,有些人就质疑做工具的人。

3、iText 这种工具,对于需要的人自己买来用就行了,不用捧到天上有地下无的地步。
@waylybaye OK 知道了,你做的 APP 都很用心,感谢你。
和企鹅管家兼容性怎样,因为还要用企鹅管家防电话,两者短信过滤可以一同开启么?
2017-12-02 19:47:20 +08:00
回复了 wecan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有个同事一起吃饭 AA 不给钱
86L+1,最好让觉得不碍事的人结账,大家都没烦恼。
2017-12-01 01:43:12 +08:00
回复了 cnTangLang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耀点 3] 接受批评,再来一遍: 让我们打败腾讯
恕我直言,楼主说说自己在这一行干了二十年,那恕我冒昧,您的年龄应该接近 40 岁了吧?然而无论是基本法律常识与逻辑,以及基本的经济学逻辑,丝毫不像一个 40 岁人应有的水平,如果您说您只是纯粹的程序员,不擅长技术之外的领域,但偏偏又要在这些方面立说,至少我是没有兴趣和您深入讨论,恐怕您是真的不清楚为什么 BAT 能走到今天的地步,却要与别人讨论这些问题,发了一篇没人回应还要继续挑战,那我只能祝您找到志同道合的人。
这个例子主要是长期洗脑,说服虽然极其困难,但还是要尽量努力,主要是楼主的可信度也不够,突然想到或许拖延的办法加转移注意也许可行度所以如果她能做点什么不再挺那么多广播,应该会好很多吧,举报之类的都需要时间来处理,所以我还是建议楼主先拖一段时间,不要直接就偷梁换柱满足她,拖不下去再用假的对付。
我建议楼主想办法拖延一段时间,比如说已经买好了正在运输中什么的,找个她信任的人,收集证据,慢慢说服他,偷梁换柱能瞒住短期,长期其实没作用的,很多买这个东西是心理作用,买了维生素她多半会觉得果然神奇,帮她加强依赖心理,之后的发展不一定如你所料,花钱是小事,长期会有什么后果才是问题。
有个人问题--->有个问题。
说着她觉得没效果——>或者她觉得没效果。
偷梁换柱也不是不行,但是有个人问题,就是你给换成维生素他吃着不错,不停要买倒是其次,万一他出去和人宣传或者打电话给电台表扬,你就有可能露馅,说着她觉得没效果去质问电台你也可能露馅,就根本的办法还是要让她没有念想,这不是物品衣服,有一两件就能知足,基本是无底洞的,她发现作假的话结果更不好,从此就不会信楼主了。
人一旦沉迷,除非他自己想通,外人是无法帮助的。这种现象并不是老人独有,我多次说过,要改变一个人的观念谈何容易,陌生人尚且可能不会理会你的劝说,亲友就更不可能了,他们只会觉得你不近人情。除非你有“郭嘉”级别的宣传力量,否则就是痴人说梦,其实有些人对于信息的分辨能力是近乎于零,尤其是对于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更容易被诱导,折旧额就是为什么许多事件最后反转与之前的情形大相径庭,未必真的就是信息不足,而是你对于信息的判断,包括他人的诱导和自我固有观念的认知,让这些人忽略其实很重要的细节而已。如果危害结果不直接出现,他们是不可能改变自己的看法的。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甚至撞到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就是不觉得有问题的也是大有人在。

老人受到诱骗买这买那只是其中一种表现而已。

我建议楼主可以先行缓兵之计,找些借口说现在先不买,如果时间长了她忘掉是最好。当然楼主如果有能量可以找公.信.力高的人事来说服,或者您母亲愿意相信的人来劝说,儿子这种身份很尴尬,他太了解你,会认为你没什么本事所以你说的不可信。
2017-11-29 09:40:06 +08:00
回复了 freed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又涨知识了.原来大学生无薪实习这么普遍?
@jtsai 读了点“看不见的手”就以为自己真了解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人也不只你一个,“理性人思维”说成“理想思维”也可见你的经济学水平,本不想和你多说什么的,主要是觉得你的逻辑实在是太混乱,背了一些经济学理论就出来指点别人实在是看不下去,本来就没指望你会有什么有价值的回应,我们的对话到此为止吧。
2017-11-29 09:23:57 +08:00
回复了 freed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又涨知识了.原来大学生无薪实习这么普遍?
@jtsai 你看清楚我的话,不要想当然回复,我说不建议高强度加班,你不分情况,认为“不压榨”就是不能加班,非要扭曲理解别人的话吗?我本人经常加班,但是我不会盲目要求下属加班,完成自己的工作量不就行了,赶工的东西质量就一定好?

保证员工基本健康和休息的权力你把这叫“特殊照顾”,那意思是说非要猝死了才叫不特殊照顾?忙不过来多找点人轮班啊,你又不给工资,说的好像加班少了老板吃亏,用“没有收益或收益减少就叫吃亏”这种逻辑办事的,不是压榨是什么?
2017-11-29 08:50:42 +08:00
回复了 freed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又涨知识了.原来大学生无薪实习这么普遍?
@jtsai 不是说可以加班,而是不可以高强度加班,实习生有的还有功课,就像这个新闻中的妹子,明明不知道加班要做什么还要陪到十一点。至于自由市场,外国的实习生通常至少是要给基本工资的,内地这些公司没基本工资也就算了,还要实习生 996,这种公司是没人可用了吗?

你建议自己创业的口气,逻辑上和“非厨师不能点评菜”一样没道理,实在不敢苟同。
2017-11-29 00:37:53 +08:00
回复了 freed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又涨知识了.原来大学生无薪实习这么普遍?
如果本着学习的目的,不要工资可以理解,偶然加班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天天要求加班,纯粹当免费劳动力,还嘲笑他人不敬业不努力,那真是没话说。

正式员有人说不加班是不努力完成业务对不起工资,实习生又有人说不努力学习,什么时候过度剥削压榨能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了?

从健康的角度说,适度休息是必须的,休息不够工作效率低下真的是有利于工作的?如果是非常紧急性质的工作或应急订单应该尽量安排人轮班,虽然对于加班加点赶工的行为本身表示理解,但是如果没有合理的时间安排并不赞同。
@SuperMild 转账成功才是事实,错误的是账面没有扣款,如果有错误处理,应该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对捐赠出去的钱进行回滚,不对慈善机构的账户余额进行确认,也就是捐赠失败,但如果没有自动回滚,使得慈善机构账面增加,就是确认就行了捐赠操作,那除非慈善机构愿意退款,否则应该由 A 先行承担差额,至于银行有多少责任,应该赔付多少,都应另行处理。

A 先完成自己的责任,然后可以考虑银行的责任,当然强行不还愿意承担后果或律师够牛逼也可以试试,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就行了。
@SuperMild

在澳洲那个案件中,银行职员忽略了系统的冻结标志,使得那个女学生可以任意透支,按你这种逻辑我也可以说,是银行出错导致了她透支,所以她没有任何责任,也不用补钱,你觉得这说得通吗?

在你的例子中捐款是A的主动行为,系统出错,给出了错误的提示,让他以为没成功。这个错误只能证明他没有主观故意,但这里的假设是实际已经成功,既然真实的转账已经完成,那么事后对账修正机器的错误,他完成了他的捐款行为,不用补齐捐款?


你的第二个例子,B帮助A付香油钱,中途反悔,帮助行为提前终止,B实际没有帮A投香油钱,当然就没有欠款,这个例子已经违反了“实际已经将钱转给支付机构”这个假设,将机器表面的错误信息强行当做事实,后来银行修正记账错误你也不承认,这已经是应付钱款拒不归还。
但是被认为退款失败————》但是被认为捐款失败。
@SuperMild 你能问这个问题,说明你完全没读懂我的话。

假设 A 有 100 元,账面数值 100 元。

第一次在家银行捐款 50 元,但是被认为退款失败,可是慈善机构收到捐款 50 元,A 以为没成功。但他在甲银行账户数额还是 100 元(但实际余额只有 50 元,中间有 50 元差额),那么他这时如果把钱全部取出应当是 100 元,然后用一部分在乙银行进行捐款,这时甲银行账面已经归零。对账时,账面欠款 50 元,需要 A 归还,也就是当初取出的 100 元只有 50 元归 A 所有,还有 50 元已经捐赠,需要由 A 补足。
@SuperMild 其实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为什么在司法实践中会按大概率考虑问题而一般不考虑极端特例,它的原理有一些像判断计算机病毒,同样的行为,可能是病毒也可能不是,A 操作个 200 次,然后发现自己账户余额没变,还把钱全取出来,让银行不能平账,最后还不了钱,那么人家怀疑 A 是蓄意为之或利用机器出错牟利没问题吧,这不是和启发式杀毒一个道理。你说你不是,差额先还了,然后解释清楚,我相信如果不是有人故意整你,一般都不会怎么样,暗箱斗争你有那个级别再说吧。
1  2  3  4  5  6  7  8  9  10 ... 43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915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22ms · UTC 20:15 · PVG 04:15 · LAX 12:15 · JFK 15:15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