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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诉,两位当事人,一位是托管机构、另一位是 OP 女儿和 OP (监护人),自诉案件的特征:

好。你先打住。自诉案,你是原告还是被告?
@HFX3389 来来来,你喜欢讨论法律,就认真讨论一下。

你觉得本案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自诉还是公诉?
> 是真理不容质疑么?
> 最高院最高法比我更懂,我引用的都是他们的描述。
> 开始说垃圾话了,拿出点真材实料呗,要不就是打标签扣帽子,谁不会似的。

拿出真实材料,你又不承认怎么办?反正脸皮又不值钱呢。

或者说,要什么样程度的真实材料,你才会承认你就是瞎扯?
@HFX3389 哦对了。之前对罗翔不熟悉,你说这句话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句话没听过?

我总觉得哪里听过。今天刚好刷到这个话的完整版

罗翔有句名言:人们本身不需要普法,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 ·为政》

法律是选择性扣在未成年头上,引用别人的话只放前半截。罗翔这个“可能”可能低估了。。。
> 讨论 OP 女儿行为的法律定义是为了澄清「偷窃」和「独自占有」的概念

谁稀罕你澄清了?老孔雀自作多情呢?我有说「独自占有」需要引入法律概念吗?这就是一个亲子教育理念。孩子拿走想玩的东西,需要提前打招呼;一个玩具不能霸占。这个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以用这样一个理念和他人分享, 公共的东西也可以用上这个理念讲究次序,别人的东西,借来玩也可以用同样的理念按时归还。

> 但法律的实施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家庭内部的教育和管教通常不需要诉诸法律,除非涉及严重的伤害。这就是为什么我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你究竟要帮谁说话。。。?

> 你试图将自然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和家庭内部的行为混为一谈本质上还是在回避问题

问题的本质就是你觉得没人比你更懂刑法。再说一遍,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不是拿来制造矛盾的。

> 保护不等于放纵,而是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教育孩子。

你跟孩子讲法律,无非是显摆你这个臭男人吃过很多盐走过很多桥,欺负儿童不懂罢了。

> 为了澄清'盗窃'的准确含义,

谁稀罕你澄清啊,你澄清谁认可啊。谁 tmd 在乎啊。你可能连身边朋友都不能说服。你有朋友吗?

> 你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能推断出「孩子和家长都觉得这就是(迟早)要给孩子们的。」

都反问到这地步了。。。你真的急了。。。。哈哈哈
@HFX3389

> 在本贴里,楼主女儿的行为是客观行为所描述的「盗窃」,我认为这是毋庸置疑的,而这也正是现有的法律体系里清晰描述的

你很喜欢的「稻草人」。所以你稻草谁呢你这?符不符合法律,关你什么事?关这个帖子什么事?有人问你法律意见了?

> 恰恰说明了我们需要更好的法治教育

有人为了几千元命都不要了,还要你来法治教育??你是不是做题做得走火入魔了。。。。?

> 家庭内部的行为和公共场所的行为有本质区别

最高法有豁免这一点吗?你前面怎么说的来着,你是不是没翻百科就开始 “妄自揣测”“臆想” 法律实施范围了?

> 孩子是未成年人,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

啊???你也知道孩子是受保护的啊。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对法律的误解在哪里。你以为违法 和 法律规定 是一一对应的。其实不是。绝大部分事,可以按显然的法条去解释,但也可以不按你想象,用别的法条解释,甚至可以解释成不违法,现行法律并不具有幂等性和一致性。

王++明明可以合理合法判给那人 12000 ,出于某种原因,她选择硬克扣几千;

你明明知道未成年人可以用更简单,友好方式来引导和约束行为,出于某种原因,你偏偏要用“你看重”的最高法的那几句漏洞百出的破玩意吓唬人。你谁啊你?

其实结论已经很明显了,你就是一个大奸大恶的人,我鉴定的。
@HFX3389

> 你不也一样看到我这样的观点而不断地回复吗?

这是因为你明确 at 我。

> 所以在这个「犯罪嫌疑人党某某」眼里几千块钱比别人的命更重要,这是符合现代人的基本道德吗?你认同这种价值观么?

这其实就是你和我的根本分歧了。你以为法律是绝对真理,所有人都要向法律靠齐,执法是没有成本的,法律是瞬时生效的。如果实际情况和法律不符无脑以法律为准。

我认为:法律是有成本的,滞后的,法律归根结底是要为人服务。这个法官做的事虽然合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造成不服气,遇到激进的人就会有恶劣后果。这个动手的人的角度来说,无非是守法苟活,和犯法不要命之间二选一。他连命都不要了,你法律有啥约束力?同样的,你敢说现在的孩子惜命吗?我不觉得。


你觉得找到了孩子符合最高法解释盗窃的行为,你无非是做题家一样找到了一个匹配的开卷考试样本,恰好有个标准答案而已。但是这除了显得你很会查资料以外,又有什么用呢?

你觉得你不服气,我再举个最简单例子,你把你私人物品放家里了,你孩子偷偷给你拿走损坏了。算盗窃吗?你会起诉你孩子吗?

你不起诉,是不是知法犯法,有法不依,选择性释法,执法不严?

哦对了,你的任何解释,都可以一比一套到楼主这个例子上。托管班何尝不是第二个家,托管老师何尝不是孩子的临时父母呢?
@HFX3389 来送你一个文章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408507

你看了一定很有感触吧。加油哦。做一个最高法的坚决捍卫者。拿起法律大棒,敲打一切不服。 🤣🤣🤣🤣🤣🤣🤣
@HFX3389

> 相反你却在否认楼主和当事民警的做法

你读一下原文第五段?作者 76 楼的回复?到底是谁在胡搅蛮缠?你比别人民警懂法?

> 我一直强调的是基本的道德教育和尊重他人财产,这与「有选择的合法」完全是两回事。

放屁,你一直强娃偷东西就符合你从百科上找到的刑法犯罪定义。然后我问你刑法那么多章节,是否还需要考虑盗窃之外每一条都给娃讲,你又不愿意了。你这不是 “灵活的主观选择合法” 是什么?

> 既然不关你的事,为什么要不断地进行毫无边际的延伸且发表毫无根据的评论?

既然别人点赞不关你的事,你凭啥说“卧槽,你这个观点还有 9 个感谢就离谱“?别人求你反驳了?

>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家庭情况

我为什么要了解。我只是看戏猜剧情。哈哈哈
@HFX3389

上一个回复,少打了个主语,我。抱歉。

你可以否认一切,你有你的自由,你觉得「有选择」的合法能符合你的标准就行。关我屁事。

我只是觉得,你的娃大概率长大会抱怨 原生家庭 问题。
99 天前
回复了 xujiabin 创建的主题 随想 原生家庭的影响
这一代人的确有资格、有条件可以怪原生家庭,那原生父母又怪谁呢?
@HFX3389 你前面贴的最高法都不在乎,还轮得到这个?你在乎就多在乎点。别给娃下载盗版影视作品哦。否则这也是盗窃呢。你在国内上 v 站,也是盗用了信道进行非法国际联网吧?别回帖了。销号做个老老实实的公民哦。
@HFX3389 哦哦那无所谓了。 你觉得对儿童动(用)刑(法)合适你就觉得吧。加油。
@HFX3389

> 是为了分清你的「刑法里的盗窃一般都是偷走拿来盈利」和「独自占有」,不是为了教育孩子。
> 对孩子的教育应该使用他们能理解的语言和概念,而不是照搬法律条文。


说的太对了,兄弟。你纯粹就是来杠概念。“不是为了教育孩子” 这句话标黑加粗。

本来打了一大段,我也不想回复你了。
@HFX3389

> “紧急避险”你不懂吗?怎么的?你干脆不如再把“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昆山反杀案”也延伸出来讲讲?「转移话题」真是你的拿手好戏,就喜欢偏离原本讨论的家庭教育和盗窃概念的主题。

我的确不懂。所以紧急避险如何跟孩子区分?你快翻下法条

> 你认为「托管老师反映孩子偷拿了托管班用来奖励孩子的小马宝莉卡包」属于“紧急避险”么?

如果孩子不能占有这个玩具,就要跳楼,算不算紧急避险?不要笑,这样的事还真发生过。这样的孩子你如何去教育?

> 你去找你老师啊,找你家长和对方家长啊,找我干吗?

如果外人就是不称职,你如何从法律理论层面安慰你的孩子?

> 诚实、善良、勇敢、责任心这很难举吗?

他们分别对应刑法上哪些条款?你是否每次教育都从刑法上找到论据作为支撑?

> 引用法律定义只是为了在讨论中澄清概念

法律定义非常严格精确,你是否每次给孩子解释都会找到最新版本的法律定义和判例?否则你不也就是个百科党?

> 而且你又「二极管思维」和「滑坡谬误」!

每次教育孩子都拿法律条款,这无非就是利用了和孩子的不平等关系吓唬人罢了。你这种教育方式和“小心警察来抓你”有啥区别?

> 难道教育盗窃概念,就必须教育所有法律概念?

从你的口气来看是的,你心目中法律地位是神圣而又高于一切的。

> 1. 为什么你认为在本推文中“独自占有”比“盗窃”更合适?

这是我的解释。独生子女就这点毛病。多几个兄弟姐妹就没这毛病。

> 2. 根据这 200 楼的讨论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你认为 为什么将"盗窃"定义为"独自占有"?

我没有向你解释的义务,你又不是我娃。

> 3. 如果是你的孩子的「托管老师反映孩子偷拿了托管班用来奖励孩子的小马宝莉卡包」你会怎么处理?

这一点可以解释。拿东西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比如除颤仪那事,如果是你的至亲,那么冒着被指责盗窃的风险是值得去拿的。

> 4. 根据你复制的理论你是怎么区分“盗窃”、“使用窃盗”“偷用”的?

小孩子没必要讲那么多成年人发明的概念。东西,特别是商品是拿来交换的。交换是有成本的。

> 5. 你是否同意理解并尊重他人的财产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

同意。但是不值得跟小孩解释

> 6. 请问如何在不使用法律概念的情况下,有效地教育孩子理解并尊重他人的财产权?

商品是拿来交换的。交换是有成本的。

> 7. 为什么你认为「所有权是邪恶的私有制发明的」?

这是调侃马恩那一套东西。。

> 8. 你如何佐证「人天性就是分享的,东西都是拿来就用」这一观点是正确的?

我这里的天性,就是指排除后天教化和约束,人的矇昧状态。如果一个人生下来不知道去拿东西,那他就会挂掉。如果一个人看到一个快挂掉的另一个人,他也会明白如果不拿东西,比如食物,就会挂掉。着就是天性。

这里的东西不仅是食物,现代欲望社会也有可能是「卡包」

> 9. 请问"不问自取视为偷"和"用人物,须明求,傥不问,即为偷。"这个道理能不能推广,如果不能,应该如何划定范围。

不认识这几个字。不想了解,关我屁事

> 10. 在 171 楼你为什么曲解马恩的说法,无视社会、经济、法律的发展?

你可以解释下你怎么直解并且有视社会、经济、法律的发展的?

> 11. 相同在 171 楼为什么你会形成「穷的时候,东西得靠抢的时候,人才会产生自私和所有权」这一概念?

很简单。东西稀缺了才会偷抢。如果「卡包」人手 100 份,还会发生这烂事吗?这里的卡包可以替换成任意东西。

> 12. 你在 184 楼的关于"托管班用来奖励孩子的小马宝莉卡包"的所有权问题,为什么认为这些卡包是"(迟早)要给孩子们的"。

所有权就是个社会契约,成年人之间的约定。我再跟你说直白一点,如果一个娃十分想要卡包,托管班老师就是硬气,打死不给,孩子出了事,你猜社会舆论会倒向谁?

> 13. 你在 187 楼为什么认为教育孩子关于盗窃的概念会妨碍孩子的成长?

因为很多成年人发明的破玩意并不具有可解释性。就拿盗窃这例子,窃国这例子你也懂。再举一个例子,信陵君窃符救赵。

> 14. 在 188 楼虽然我承认了但我想问为什么你认为我

年纪大了看的人多了。。。

> 15. 191 楼既然费用已经作为托管费交给托管机构了为什么你会得出「所以这卡包怎么就变成“和托管老师”了?」

因为你脑子里觉得某件物品一定属于某个「人」这个潜意识也是错误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卡包属于托管机构的股东,一个并不存在的「法人」

> 16. 在 193 楼的问题「你把帖子里的「小马宝莉卡包」认为是“钩”还是“国”?按照你认为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来说,你认为楼主孩子是该“诛”还是该“侯”?」

这个例子只是说明法律意义上的盗窃,如果你按这个严格教育孩子,只会限制孩子。首先你孩子发展上限也就侯级以下了。

> 17. 相同在 191 楼为什么你认为「看来在我心目中,法律也就是个婊子嘛。怎么舒服怎么来。」?

啊,那不然呢?

> 18. 在 194 楼中你为什么忽视"孩子是未成年人"、"家长主动带孩子去找民警"、"卡片现金价值"、"孩子'作案'的动机"等客观情况?

忽视什么?需要重视啥?

> 19. 在 194 楼为什么你要从家庭教育延伸到「看片安全吗?翻墙安全吗?你手机安装反诈 app 没?」?

因为很搞笑的是,盗窃拘留的时间还不如这些长。

> 20. 你在 196 楼里为什么按照刑法「盗窃」罪名教育孩子就需要让孩子背诵整部法典、判例库、通过法考?

你喜欢的事,你就多做。做到吐

> 21. 为什么你不断将讨论延伸到不相关的话题,而不是专注于原帖的家庭教育问题?

因为你抬起法律大棒以为开无敌了。。结果你无敌了,兄弟。

> 22. 为什么你认为教导儿童关于盗窃必然会导致教导他们所有的法律概念?

很好,你问到了问题的关键。所以你觉得哪些法律条款值得教,哪些不值得?你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如果没标准,你所谓的「卧槽,你这个观点还有 9 个感谢就离谱」是不是也就嘴 high ?
@HFX3389

> 而是为了澄清'盗窃'的准确含义

哦。然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孩子记得住吗?我就给你举个例子 “浦东拒借除颤仪医生被停职” ,你去搜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现在换成你快挂了,你的子女按照你的教育理念,要不要「盗窃」 这个除颤仪?

> 我也是受害者,我也丢过东西

你是受害者不排除你也是加害者啊。我小时候见过同学拿我东西,理由是因为他的东西也被别人拿了而且老师不追究。你用你那套严丝合缝的理论解释下这现象?

> 所以「盗窃」 这个概念是一个基本的道德和社会规范,理解并尊重他人的财产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

这句话很好啊。那么你列举一下其他你觉得基本、基础的道德规范呢?

还是说你就只会教育「盗窃」这一种刑名值得特别说说?

最后这个问题其实是问你,你孩子每次犯了事你都会去翻刑法找下理论依据?
@HFX3389 不滑坡啊。

你教育孩子 「盗窃」 是因为法律这样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的条条框框,你甚至花了大量篇幅论证我的定义是错误的,——你是否承认?

那么我很自然的好奇,你是否准备按照法律严格规定的其他违法去全面教育孩子? 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可不仅规定了「盗窃」,还有别的更多的更严重的罪。 这是第二个问题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希望看到你明确 yes/no 的回答。我之前之所以这么问你,是按照你回答 yes 的假设去说的。如果第二个问题你回答 no ,那么我想知道,为啥对你来说,「盗窃」 显得如此特别和重要,以至于必须单独跟孩子讲清楚?莫非老哥是有亲身经验?
@HFX3389 就事论事,你要按照 刑法「盗窃」罪名教育孩子,干脆给孩子买几部法典全部背下来吧,最好再把判例库也背一背。都做到这份上了,要不直接让孩子过法考吧。

你反对吗?谁反对就谁就不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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