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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的是,即便要发,也不是按地球 24h 一天来计算时间的。

我曾经研究过,火星上怎么结算工资 https://blog.est.im/2023/stdout-13
@SimonYeh
@klamx
@wunonglin
@yolee599

马云系的掌握也就掌握了。反正他家都绑银行卡什么的了。

多多系的我感觉就是一个买地摊货的地方,绑定了就麻烦了。。。。。
@HFX3389 这下明白了吧?人家原告被告的法律问题,关你屁事。
> 什么我是原告还是被告? 另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使用「原告」和「被告」这样的词汇?

你没看错,我问的是你 @HFX3389 是原告还是被告?
> 自诉,两位当事人,一位是托管机构、另一位是 OP 女儿和 OP (监护人),自诉案件的特征:

好。你先打住。自诉案,你是原告还是被告?
@HFX3389 来来来,你喜欢讨论法律,就认真讨论一下。

你觉得本案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自诉还是公诉?
> 是真理不容质疑么?
> 最高院最高法比我更懂,我引用的都是他们的描述。
> 开始说垃圾话了,拿出点真材实料呗,要不就是打标签扣帽子,谁不会似的。

拿出真实材料,你又不承认怎么办?反正脸皮又不值钱呢。

或者说,要什么样程度的真实材料,你才会承认你就是瞎扯?
@HFX3389 哦对了。之前对罗翔不熟悉,你说这句话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句话没听过?

我总觉得哪里听过。今天刚好刷到这个话的完整版

罗翔有句名言:人们本身不需要普法,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 ·为政》

法律是选择性扣在未成年头上,引用别人的话只放前半截。罗翔这个“可能”可能低估了。。。
> 讨论 OP 女儿行为的法律定义是为了澄清「偷窃」和「独自占有」的概念

谁稀罕你澄清了?老孔雀自作多情呢?我有说「独自占有」需要引入法律概念吗?这就是一个亲子教育理念。孩子拿走想玩的东西,需要提前打招呼;一个玩具不能霸占。这个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以用这样一个理念和他人分享, 公共的东西也可以用上这个理念讲究次序,别人的东西,借来玩也可以用同样的理念按时归还。

> 但法律的实施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家庭内部的教育和管教通常不需要诉诸法律,除非涉及严重的伤害。这就是为什么我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你究竟要帮谁说话。。。?

> 你试图将自然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和家庭内部的行为混为一谈本质上还是在回避问题

问题的本质就是你觉得没人比你更懂刑法。再说一遍,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不是拿来制造矛盾的。

> 保护不等于放纵,而是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教育孩子。

你跟孩子讲法律,无非是显摆你这个臭男人吃过很多盐走过很多桥,欺负儿童不懂罢了。

> 为了澄清'盗窃'的准确含义,

谁稀罕你澄清啊,你澄清谁认可啊。谁 tmd 在乎啊。你可能连身边朋友都不能说服。你有朋友吗?

> 你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能推断出「孩子和家长都觉得这就是(迟早)要给孩子们的。」

都反问到这地步了。。。你真的急了。。。。哈哈哈
@HFX3389

> 在本贴里,楼主女儿的行为是客观行为所描述的「盗窃」,我认为这是毋庸置疑的,而这也正是现有的法律体系里清晰描述的

你很喜欢的「稻草人」。所以你稻草谁呢你这?符不符合法律,关你什么事?关这个帖子什么事?有人问你法律意见了?

> 恰恰说明了我们需要更好的法治教育

有人为了几千元命都不要了,还要你来法治教育??你是不是做题做得走火入魔了。。。。?

> 家庭内部的行为和公共场所的行为有本质区别

最高法有豁免这一点吗?你前面怎么说的来着,你是不是没翻百科就开始 “妄自揣测”“臆想” 法律实施范围了?

> 孩子是未成年人,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

啊???你也知道孩子是受保护的啊。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你对法律的误解在哪里。你以为违法 和 法律规定 是一一对应的。其实不是。绝大部分事,可以按显然的法条去解释,但也可以不按你想象,用别的法条解释,甚至可以解释成不违法,现行法律并不具有幂等性和一致性。

王++明明可以合理合法判给那人 12000 ,出于某种原因,她选择硬克扣几千;

你明明知道未成年人可以用更简单,友好方式来引导和约束行为,出于某种原因,你偏偏要用“你看重”的最高法的那几句漏洞百出的破玩意吓唬人。你谁啊你?

其实结论已经很明显了,你就是一个大奸大恶的人,我鉴定的。
@HFX3389

> 你不也一样看到我这样的观点而不断地回复吗?

这是因为你明确 at 我。

> 所以在这个「犯罪嫌疑人党某某」眼里几千块钱比别人的命更重要,这是符合现代人的基本道德吗?你认同这种价值观么?

这其实就是你和我的根本分歧了。你以为法律是绝对真理,所有人都要向法律靠齐,执法是没有成本的,法律是瞬时生效的。如果实际情况和法律不符无脑以法律为准。

我认为:法律是有成本的,滞后的,法律归根结底是要为人服务。这个法官做的事虽然合法,但是这样做必然会造成不服气,遇到激进的人就会有恶劣后果。这个动手的人的角度来说,无非是守法苟活,和犯法不要命之间二选一。他连命都不要了,你法律有啥约束力?同样的,你敢说现在的孩子惜命吗?我不觉得。


你觉得找到了孩子符合最高法解释盗窃的行为,你无非是做题家一样找到了一个匹配的开卷考试样本,恰好有个标准答案而已。但是这除了显得你很会查资料以外,又有什么用呢?

你觉得你不服气,我再举个最简单例子,你把你私人物品放家里了,你孩子偷偷给你拿走损坏了。算盗窃吗?你会起诉你孩子吗?

你不起诉,是不是知法犯法,有法不依,选择性释法,执法不严?

哦对了,你的任何解释,都可以一比一套到楼主这个例子上。托管班何尝不是第二个家,托管老师何尝不是孩子的临时父母呢?
@HFX3389 来送你一个文章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408507

你看了一定很有感触吧。加油哦。做一个最高法的坚决捍卫者。拿起法律大棒,敲打一切不服。 🤣🤣🤣🤣🤣🤣🤣
@HFX3389

> 相反你却在否认楼主和当事民警的做法

你读一下原文第五段?作者 76 楼的回复?到底是谁在胡搅蛮缠?你比别人民警懂法?

> 我一直强调的是基本的道德教育和尊重他人财产,这与「有选择的合法」完全是两回事。

放屁,你一直强娃偷东西就符合你从百科上找到的刑法犯罪定义。然后我问你刑法那么多章节,是否还需要考虑盗窃之外每一条都给娃讲,你又不愿意了。你这不是 “灵活的主观选择合法” 是什么?

> 既然不关你的事,为什么要不断地进行毫无边际的延伸且发表毫无根据的评论?

既然别人点赞不关你的事,你凭啥说“卧槽,你这个观点还有 9 个感谢就离谱“?别人求你反驳了?

> 你根本不了解我的家庭情况

我为什么要了解。我只是看戏猜剧情。哈哈哈
@HFX3389

上一个回复,少打了个主语,我。抱歉。

你可以否认一切,你有你的自由,你觉得「有选择」的合法能符合你的标准就行。关我屁事。

我只是觉得,你的娃大概率长大会抱怨 原生家庭 问题。
88 天前
回复了 xujiabin 创建的主题 随想 原生家庭的影响
这一代人的确有资格、有条件可以怪原生家庭,那原生父母又怪谁呢?
@HFX3389 你前面贴的最高法都不在乎,还轮得到这个?你在乎就多在乎点。别给娃下载盗版影视作品哦。否则这也是盗窃呢。你在国内上 v 站,也是盗用了信道进行非法国际联网吧?别回帖了。销号做个老老实实的公民哦。
@HFX3389 哦哦那无所谓了。 你觉得对儿童动(用)刑(法)合适你就觉得吧。加油。
@HFX3389

> 是为了分清你的「刑法里的盗窃一般都是偷走拿来盈利」和「独自占有」,不是为了教育孩子。
> 对孩子的教育应该使用他们能理解的语言和概念,而不是照搬法律条文。


说的太对了,兄弟。你纯粹就是来杠概念。“不是为了教育孩子” 这句话标黑加粗。

本来打了一大段,我也不想回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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